扶助經驗分享扶助經驗分享

分享經驗,為社福界共好盡一份心力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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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經驗分享01
    俗語說「救急不救窮」,救急是德被四方,顯現救助的廣度,但無法翻轉案家,單次救助稍微紓解後,案家仍會回到困難原點。為協助案家完成「階段性扶助目標」或「經濟自立」,本會選擇合適案家進行短、中、長期扶助,雖不盡然都可完成自立,但是翻轉貧窮的機率大增,此為救助的深度,所以本會是「救急也救窮」,救助的廣度與深度兼具。
  • 經驗分享02
    本會最主要的評估是案家的「應付急難的能力」及「價值觀」,所以先確認「急難」的狀況及花費為基本功,再以案家的所得、財產、親友支援…等,評估「應付急難的能力」,案家是否誠實、積極、生活消費狀況、是否因應變局已作調整…等,作為評估「價值觀」的面向,以上綜整後再作最後的審核,本會評估「急難」的狀況、花費及「應付急難的能力」已電腦化,以尋求評估標準的一致。
  • 經驗分享03
    本會補助有單次、多次、短期、中期、長期扶助及提供10項多元服務,彼此可以互相搭配,以組成救助方案。至於如何組合、如何搭配,端看案家實際需求而定,以便從不同面向組成一張網接住案家。
  • 經驗分享04
    案主正進行電、化療的癌症療程,一般無法工作又處於病痛、衰弱的時期,通過審核者一般而言會投入較多資源協助。
  • 經驗分享05
    案家重大急難剛發生,例如嚴重車禍、中風等,導致腦傷或其他重大傷病,家人正慌亂、忙於應付狀況,通過審核者一般而言短期內會投入較大資源協助,然長期可能還需倚靠政府長照及相關資源。
  • 經驗分享06
    喪葬補助須考慮當地民眾處理喪葬的一般花費水準,申請救助案家為經濟弱勢,照理說應比一般大眾簡約處理喪葬事宜。
  • 經驗分享07
    尚未出殯的喪葬所缺,處理上較有時間性,已出殯的喪葬欠費則相對下較無緊迫性。
  • 經驗分享08
    選擇扶助的同學,成績需中上外,尚考量態度是否積極,評估其品行、孝悌、在家、在校等表現,扶助期間訪查員亦會督促學業、進行生活提醒及職涯輔導。
  • 經驗分享09
    感受到案家為珍惜社會資源的人,通過審核者可視情況多予協助。
  • 經驗分享10
    了解案家先前的人生歷程,有助理解其為何陷困的原因、價值觀及金錢觀…等,除有助於案件評估,花短時間卻可了解到另一個人的人生起伏故事實在值得,可當作自己人生的借鏡及參考,也可在「陌生拜訪」的情況下短時間內增加彼此理解,拉近彼此的距離。
  • 經驗分享11
    會盡量去查證案家相關訊息的真實性,例如從書面證明、問轉介單位、問村里長、問政府或民間的社福機構、查詢「幸福守護網急難救助平台」、親訪了解案家實況…等,對於有些無法查證的事情,就以過往處理經驗來判斷,選擇相信或不相信案家所說,偶有選擇相信,也協助不少,但事後發現不實的事證,不能說當初協助是錯,因為也是經過許多查證,確認是困難才幫,只能說會體認到更多的「人性」。
  • 經驗分享12
    從事救助工作,如果覺得對案家有幫到忙,就會覺得有發揮我們的價值,而最大的成就當然就是案主「脫貧自立」,能夠靠自己生活回歸社會。但是當所服務的案主死亡時,是最令人感傷的事,還有服務貧困家庭,面對悲苦的遭遇,長期累積下來的負面情緒,讓社工成為替代性創傷的高危險群。
  • 經驗分享13
    本會認為必要時進行家庭訪查,家訪過程中維持輕鬆氣氛,訪查員與案主談話、互動,還可以與家庭其他成員多聊聊家庭概況,在聊天中很自然地表達出本會的關懷,讓案家感受到溫度,訪查員可實地了解案家的居家環境、家居實況,也更可設身處地了解到案家的困境,於輕鬆的氣氛下「在聊天中取得所需的訊息,在關懷中得到問題的答案」。
  • 經驗分享14
    家訪前會蒐集案家相關訊息,如有傳染病、攻擊型的精神疾病或是人身傷害刑案的前科…等,將不安排家訪,以電訪取代。訪查員認為有不明確的安全疑慮,可兩人同訪,獨訪時,如認為有不安全因素,可找轉介單位如村里長、員警等陪同,如無轉介單位陪同,可取消訪查或約在社區外、社區交誼廳或案家門外訪查,也需隨身攜帶哨子、辣椒水…等防身物品。
  • 經驗分享15
    通過補助者,以電匯撥入補助款,如案家需款孔急、案家帳戶有問題時,訪查員會親送現金到案家,也再關懷案家近況,如要補助案家欠費時,訪查員會由案主陪同,將補助金親繳欠費,確認案主專款專用,不會挪作其他
  • 經驗分享16
    本會依訪查員評估,會送案家所需物資,另外在每年春節前,備妥年節禮盒至案家送禮及祝福,也會送扶助學生紅包,母親節送案家母親蛋糕,表達對勞苦功高母親的敬意。